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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满洪教授受邀参加首届长三角绿色财政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座谈会并做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24-08-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8月15日,首届长三角绿色财政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座谈会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湖州市举行。座谈会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浙江省新征程财税研究院、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与公共政策研究院、365英国上市官网在线生态文明研究院、嘉兴大学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共同发起,由浙江省新征程财税研究院主办。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广兵、浙江省社科联副主席范钧、湖州市常务副市长王宗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邢丽、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及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财政系统的理论和事务工作者参加座谈会。沈满洪教授参加座谈会。


沈满洪教授应邀做了题为“以绿色财税制度改革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报告。他指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往往面临外部经济效应,黑色增长、线性增长、高碳增长必然存在外部不经济效应。无论是外部经济还是外部不经济,都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绿色财税制度则可以矫正这种外部效应,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绿色财税制度的主要手段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能源税、水资源税、矿产税等资源税,水污染税、大气污染税、辐射污染税等环境税,二氧化碳排放税、甲烷排放税等碳税所构成的财政收入制度;另一方面是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补助,上下游、左右岸、上下级的生态保护补偿,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等低碳补贴所构成的财政支出制度。针对绿色财税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制度偏好问题、政府包办问题、统筹不足问题等,沈满洪教授强调要做好“加”“减”“乘”“除”法。“加法”就是加强绿色财税制度系统集成、加大绿色财税制度力度、加大生态产权制度力度等;“减法”就是在功能定位中做减法、在优化选择中做减法、在与时俱进中做减法、在系统优化中做减法。“乘法”就是加强绿色财税制度的匹配性、加强绿色财税制度的互补性、发挥科教兴国战略的乘数效应;“除法”就是通过绩效评价做除法、通过营造环境做除法、通过清除寻租活动做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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